根据国家《科学数据管理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8〕17号)、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(试行)》(国科办资〔2018〕107号)等文件精神,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(简称“国家基础数据中心”)积极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。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下,在多个学科领域科学家、数据科学家等共同参与下,国家基础数据中心编写了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指南》。
2021年度,国家基础数据中心先后通过线上/线下的方式组织和参加了涉及“新能源汽车”、“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”、“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”等多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专项共60余次科技计划项目汇交工作培训会。
截至2022年3月,国家基础数据中心为“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”、“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”、“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”、“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”及“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”5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机构,累计51个重点专项1038个项目提供科学数据汇交支撑服务,已出具汇交凭证674个,目前汇交科学数据总量超过1PB。
主要服务专项如下:
- 1.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
- 2.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
- 3.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
- 4.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
- 5.固废资源化
- 6.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
- 7.深地资源勘查开采
- 8.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
- 9.纳米科技
- 10.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
- 11.新能源汽车
- 12.先进轨道交通
- 13.云计算和大数据
- 14.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
- 15.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
- 16.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
- 17.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
- 18.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
- 19.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
- 20.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
- 21.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
- 22.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
- 23.智能机器人
- 24.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
- 25.网络空间安全
- 26.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
- 27.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
- 28.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
- 29.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
- 30.合成生物学
- 31.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
- 32.数字诊疗装备研发
- 33.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
- 34.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
- 35.高性能计算
- 36.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
- 37.全球变化及应对
- 38.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